十二步驟的歷史 戒酒無名會起源於一九三五年六月十日,由威廉‧威爾森(William Griffith Wilson)和羅勃‧史密斯醫生(Dr. Robert Holbrook Smith)共同創立。一九三四年十二月,威爾森因飲酒過度被送去醫院治療,而醞釀出戒酒無名會(Alcoholics Anonymous)的想法。在住院期間,一個靈性的經驗使威爾森去除了喝酒的想望。在接下來的幾個月,他試著說服其他酒癮者能用和他一樣的方式停止喝酒。威爾森找到了第一個信服他想法的人:史密斯,史密斯願意遵照威爾森提出的方法,擺脫酗酒的束縛。四年後,威爾森和史密斯發表了《戒酒無名會》一書,其中包含十二個步驟和以靈性為基礎的康復計畫。 牛津團體(The Oxford Group) 戒酒無名會計畫在威爾森一路發展的紀錄中,受到許多不同的人事物影響,其中,發起於英國的牛津團體運動及其在美國的領導人山姆‧舒梅克(Samuel Moor Shoemaker, Jr.),對戒酒無名會的基礎貢獻最著。威爾森和史密斯都參加了牛津團體的聚會,並以其架構做為戒酒無名會的主要基礎。 一九二○年代與一九三○年代,牛津團體運動在一戰後的反宗教浪潮中成為宗教革新的解答。他們旨在促使因制度本位主義而萎靡的教會信仰重新振作,聲稱自己是個「有機體」而非一個「組織」。團體成員在家裡及旅館聚會,於用餐時間交流彼此的信仰。儘管不受制度的約束,這項運動無疑與基督教會有所聯結,並且以教會馬首是瞻。 布契曼醫生(Dr. Frank N. D. Buchman)公認是牛津運動的領導者。這個團體沒有組織儼然的官僚,取而代之的是依賴「臣服」於上帝旨意的男女來執行「上帝的管理」。布契曼強調需要臣服上帝以求得寬恕和引導,並向上帝及他人承認自己的罪過。為了協助他人改變,牛津團體的追隨者也要學習為犯下的過錯贖罪,並向他人傳揚自己生命的改變。 牛津團體的教誨建立在下列六個信念之上: 1. 人皆有罪。 2. 人可以被改變。 3. 坦承錯誤是改變的必要條件。 4. 改變後的靈魂可以直接觸及上帝。 5. 奇蹟的年代已復返。 6. 已然改變的人應該去改變其他人。(註1) 此外,威爾森還將牛津團體的五個步驟融入戒酒無名會的理念中,五個步驟為: 1. 交給上帝。 2. 聆聽上帝的指示。 3. 遵循指引。 4. 補贖。 5. 分享懺悔及見證。(註2) 十二步驟的發展 一九三五至三七年間,為了幫助更多酒癮者回復清醒的神智,史密斯和威爾森在紐約參加了由舒梅克主持的牛津團體聚會,威爾森在日後回憶時表示:「大部分戒酒無名會十二步驟的想法都是從山姆‧舒梅克身上吸收而來的,而這些步驟成為戒酒無名會生活方式的核心。早期戒酒無名會形成了自己的概念,包括自我檢討、承認性格中的缺陷、彌補過去造成的傷害,並且只與直接透過牛津團體以及他們在美國的前任領導者舒梅克所引介的人一同工作,沒有來自其他地方的人。」(註3) 戒酒無名會的十二步驟
1 Cantril, Hadley, The Psychology of Social Movements (Huntington, NY: Robert E. Kruger, 1941), pp. 147-148. 2 Kurtz, Ernest, Not God: A History of Alcoholics Anonymous (Center City, MN: Hazelden Educational Materials, 1979), pp. 48-49. 3 Alcoholics Anonymous Comes of Age (New York: Alcoholics Anonymous World Services, Inc., 1957), p. 199. 4 編註:此處的「神」(God),正如文中所說是「我們所認識的」(as we understood Him),不專指何種宗教的神明,任何宗教信仰的人皆可將自己的神代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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