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著好奇心,聆聽難聽的話
當有人挑戰你的想法或提案時,你是憤怒的反駁,還是懷抱好奇心去探究? 計畫中斷有許多原因:資金不足、對手勝出、市場改變、關鍵人員離開等等。但對好點子而言,偽失敗卻是最常見的原因。 要完全排除這類死亡不可能,畢竟在否定出現時,不會有個霓虹燈顯示這是因為反對意見有瑕疵。但這些風險可以降低。 細究失敗的才能,讓一個好科學家變成一個偉大的科學家,一個好的企業家晉升偉大的企業家。 每當我又受到挫折或遭到拒絕時,總會提醒自己瘋狂點子的脆弱給我的啟示︰按捺想要辯解和不予理會的衝動,帶著開放的心態去細究失敗。 當其他人因試驗無效而放棄,日本科學家遠藤章卻問為什麼無效,並著手試驗。早在說服同事暫緩把實驗用雞烤來吃,改做他汀藥物試驗前,他已花了好幾個月進行試驗,試圖了解他的藥物為什麼沒有預期效用。 腫瘤學先驅福克曼在成功之前,他的想法歷經多次偽失敗,但每次都在死後又無比輝煌的重生。他說當他在科學會議上起身發言時,房間會瞬間清空:「突然間大家都得上廁所。」有一年對他的批評特別猛烈,導致他服務的波士頓兒童醫院召集外部委員會審查他的科學研究。委員會評斷他的研究毫無價值,即使有也很少。如果他繼續這項研究,就必須辭去外科主任的職位。 多年後的一次演講中,福克曼提到:「如果你覺得自己遭人嘲笑,請寫信給我,我會寄給你1970年代中期論文審查者和撥款委員會發給我的拒絕信,評語包括『小丑』一詞。」 我在福克曼身上首次看到如何實行「帶著好奇心,聆聽難聽話」。受到攻擊時,他通常會克服反過來質疑挑戰者的衝動。他保持開放心胸,抱持真正的興趣與學習動機默默進行調查。 為什麼要帶著好奇心?一些主管培訓工作坊與課程只教我們要「主動聆聽」︰把聽到的話重複一次,證明你聽懂了。但當別人拒絕你的提案、顧客拒絕你的產品或是合作夥伴棄你而去,光是表示你收到訊息了並不足夠。 當你投入一個計畫,將不良結果予以排除的誘惑是非常強大的。你渴求別人肯定你的方向是正確的。你傾向忽視或反擊挑戰你想法的人,轉而向朋友、導師、家人尋求確認。 帶著好奇心聆聽難聽話,不僅代表要認真聆聽不中聽的話,還要抱著好奇心去探詢表象之下的,細究為什麼事情行不通、為什麼大家不買你的產品。 聽到沒人喜歡你的想法或心血結晶很讓人難受,但更難的是不斷探問原因。 不建議養貓的11個理由
1 人生有八成都被牠們佔據了 飼養貓咪的同時第一件要跟著開始的事,就是認命。 要認什麼命呢?那就是⋯⋯ 讓貓飼養的命。 因為在我們的有生之年,有八成的時間都被貓咪給佔據了。 「貓咪生性自由。只要有給牠們飯吃,放牠們自由的話,牠們就會自己好好活下去。」 如此天真的想法,我勸你現在就把它拋棄吧。 2 智慧型手機與PC的照片檔案夾會爆滿 站在非養貓人的立場來看, 「為什麼一樣的照片會有20張?你白癡嗎?」 檔案夾裡有內容(看起來)完全一模一樣(但是對愛貓人來說卻沒有一張是重複的),而且數量多到讓人忍不住想要這麼問的照片。 順便告訴大家,身為貓主人的我有四個4TB的硬碟,但是都存滿貓咪的照片。以張數來算,足足超過一百萬張呢。 3 睡覺的時候無法好好蓋棉被 基本上來說,棉被是貓咪的。 好高興喔~ 地板是我的!太好了! 如果你想蓋棉被,睡姿有個人樣的話,我勸你買條雙人被,不然就是再買一條。我們家雖然有雙人床與貓咪專屬的睡床,但是我能蓋到的棉被卻只有一成。 4 不管是上廁所還是做別的事,通通都會失去隱私 理由不明。總之上廁所的時候牠們就是要跟你去。 「你大便有沒有好好大在貓砂裡呀?味道有沒有好好蓋住呀?」牠們說不定是貼心地在幫你留意⋯⋯。 反正牠們就是會黏在你的屁股後面。托牠們的福,現在我已經養成「上廁所時門不會整個關緊」這個謎樣的習慣了。 5 打算要坐或者是睡覺的地方通常都會有貓咪在 人可以存在的每一個地方都是屬於貓咪的。 如果人類不小心先坐下的話,強烈建議你立刻讓出位子,自己想辦法找地方坐,看是要坐在沙發扶手或床緣上,還是走廊或地板上都可以。 6 沒有辦法把房間佈置地漂漂亮亮的,想放東西也不能放 基本上放在高處的東西都會被掃下來。東西大小如果跟貓掌差不多的話,通常都會被掃落。 要是放一些貓咪不熟悉的東西,牠們就會覺得那些都是敵人,企圖破壞摧毀。那些看似可以磨爪子的東西通常都會讓牠們忍不住伸出爪子。 而大小剛好會讓貓咪吞下肚的東西非常危險,這也不能擺放。 7 有時會擺出一個死人樣 雖然電視上常看到人家說貓咪「就是這麼可愛」,但是翻白眼、舌頭忘記收回去、說夢話再加上打呼等,這些都是正常舉動。 誇張一點的貓咪還會張眼睡覺。 但是這令人嘴角微揚的那一瞬間,真的會讓人莫名地覺得貓咪怎麼這麼可愛。怎麼說,那種眼皮掀開的白眼也相當逗趣,反正結論就是可愛啦。 8 極端來講,會沒有家 剛才提到,人類會無處可容,連個角落也沒有。 決定與貓咪生活的那一刻起,這裡就已經不是你家了。 這裡是貓咪的家。不管是椅子、床還是桌子,通通都是貓咪的。記住,這些東西是「跟貓咪借的」。這一點很重要。 9 假日的體感時間差不多5分鐘 假日盯著貓咪看是一件危險的事。 「早!貓咪⋯⋯好、好可愛喔」 本來只是這麼想,可是到最後卻有一股神奇的魔力發揮作用,明明什麼事情都沒有做,一回神,假日就這樣沒了。 如果有人能夠好好研究這個謎樣的現象,闡明當中結構的話,將來有一天說不定可以與研發時光機牽上線呢。 10 貓咪的人性比飼養前所想像的還要強烈 熱的話就張開大腿癱坐在冷氣前,冷的話是不會做出離開棉被這種愚蠢行為、過著能不動就不動的生活。 明明在看電視,但是貓咪就是會充滿威嚴地站在電視前,擺明要你「看著我」。然而正當想要疼疼貓咪、陪牠們玩的時候,只要牠們一睡著,不起來就是不起來。這時候你就忍一下吧。 11 放眼望去,只見幸福 走到哪裡爪子就磨到哪裡、突然摔到地板上、突然把面紙通通抽出來、正在睡覺的時候跳到你的肚子上、身上莫名地被抓了好幾條⋯⋯整個生活都變得不一樣,說也說不完的。 但是放眼望去,卻只看到幸福。 整理一下你的門面
當生活開始失控,你失去自信時,有許多簡單的小方法可以幫助你。 ‧去洗個臉或刷個牙,讓身體冷靜及放鬆下來,你會有股「重新開始」的感受。 ‧看看自己的文憑和證照。如果你沒有把它們裱框或掛在牆上,現在就動手吧。它們可以證明你的成就,「回想自己過去的成就」,是建立自信的重要一步。 ‧回想你上一次(或是最大的)成就,最好想個60秒。三不五時想想自己過去的豐功偉業,可以幫你不斷再創巔峰。道理很簡單,因為你過去可以辦到,將來一定也可以。 ‧除個毛吧(不論是刮鬍子或是除腳毛)。別笑,這個方法可以讓你覺得清新舒爽,而且當我們的外表光鮮亮麗,就會對自己更有信心。 ‧記住,你的親人和朋友都很愛你。多與親人或朋友相處,了解到有人無條件的愛著你,可以讓你更愛自己。 ‧有開車嗎?把車子裡裡外外洗乾淨。當愛車閃閃發亮時,我們就會有好心情。不信?不妨回想上次你搭到一台髒亂車子時有何感受。所以趕緊去洗車吧! ‧穿上乾淨的鞋襪。通常需要一兩天的時間,才能把鞋子裡面的溼氣排除,所以你應該天天換一雙乾淨的鞋子。這個簡單的方法可以讓你重新站穩腳步。 ‧整理衣櫥,丟掉不再穿的衣物。舊衣服或許會因為復古風而再度流行,但你不能任它們掛在衣架上20年。丟掉舊衣服,才有空間放新衣。有些人穿上新的「來電裝扮」,就能充滿自信。 ‧煮一頓美味料理。即使一個人住,也請為自己準備一頓可口的晚餐,布置漂亮的餐桌,豐盛的食物可以振奮精神。如果與你心愛或尊敬的人一起用餐,還能夠加倍滋養。 ‧記住,你是白手起家的,身邊的一切都是你自己打拚得來的。每個人都會喪失自信,尤其是事情出錯時。但事實是,只要你曾經成功過,就可以再次做到,不論是什麼事。 這些事花不了你多少時間。當覺得自己跌落谷底時,找些方法為自己加油打氣,是有自信的人一直在使用的小撇步。 不可低估一個穿衣好看的女人
我暗中觀察一位同事很久了,因為她的穿搭很有品味。最近我終於總結出,這個一百七十公分的哈爾濱姑娘穿衣好看和生活習慣之間的映射關係。她能把均碼的衣服穿出高級訂製的感覺,我覺得很大的原因是她著裝的挺拔感,每次見她走路都是雙肩打開,抬頭挺胸。她能駕馭難以搭配的顏色,而且防晒習慣也很好,出門戴遮陽帽、撐防晒傘,開車戴長臂手套。她飲食清淡,聚餐吃火鍋時,也只喝清湯,連吃餃子都不蘸料。從我認識她到現在,她就沒胖過。 聽說她堅持健身七年,幾乎每個假日都去健身房鍛鍊。有一次我陪她逛街買衣服,她試穿了一條緊身褲,把我驚豔到了。我誇她腿長,穿什麼都好看,她走到我身邊與我比腿,沒想到我倆的腿差不多一樣長。她自嘲比例不夠好,高出來的身高沒有長在腿上,而是長在了腰上。以前她總是買韓式高腰連衣裙,假裝自己腿很長的樣子;健身後,腿部的視覺效果修長很多,於是開始肆無忌憚地改穿褲子。 我很詫異,健身還能把腿練長嗎?她跟我講,她這些年經過各種有氧和無氧運動的穿插鍛鍊,小腿變得比以前緊實很多,大腿稍微粗了一點,臀部也有明顯的提拉,整個人看起來重心上移。另外,每次運動後堅持拉伸,如敷面膜時把腿抬起來靠在牆上,雙腿就變得修長了。 聽她說完,我心裡不禁感慨:永遠不要小看任何一個穿衣好看的女人,她們從體態到膚色,從飲食到健身,都散發著自律和堅持的迷人香味。 尼采說:「女人如果沒有本能地去做配角,就不會那麼精通穿衣打扮。」我雖然是尼采的鐵粉,但我並不認同他這句話。在我看來,職場上越有主角意識的女人,越是精通穿衣打扮。畢業初在公司接受新人培訓,講師教完各種著裝規定後,對我們說:「看一個人的穿著,就能看出這個人是否尊重這份工作。」 當時坐在臺下的我想,這未免太過形式主義了吧。其實不然。拿我自己來說,我參加一場重要的面試,或見重要的客戶,的確比平時更注重穿著。前一天就提前搭配好要穿的衣服,用掛燙機把衣服熨燙平整,第二天出門前還會用黏塵器在衣服上來回滾一下。 經驗告訴我,穿著乾淨得體,會更加從容自信,事情也會比預期更加順利。對穿著越是用心的人,工作表現也越好。 高中時,我們班的語文成績一直稱霸全年級。我還記得語文老師當時穿著寬鬆素雅的旗袍,給我們講宋詞婉約派的場景。她的頭髮盤成髮髻,一枚簪子貫穿而過,眼波流轉地吟誦詩詞,當時我們覺得語文老師簡直是從唐詩宋詞裡款款走出來的才女,同學們更愛學語文了。 前段時間,我讀了楊瀾的《世界很大,幸好有你》,她在書中總結採訪時的穿衣心得:「純白色會顯得膚色黑,純黑色看上去沉悶,細條紋或碎格子的衣服會在螢幕上顯得很『閃』。」 此外,她還需要考慮服裝的樣式、顏色、風格,與採訪環境、嘉賓身分、訪談內容的契合度。如採訪政界要員,就穿單色套裝;採訪藝術家,要混搭出美感。最讓我感慨的一個細節是,遇到剛到飯店就得迅速出門的情況,她就把服裝掛在淋浴間內側,借用洗澡時的蒸氣讓面料舒展開來。 我從楊瀾的「敬衣」,領略到她的「敬業」。 有些人可能會覺得女人花時間在穿衣上,用於鑽研業務的精力就少了,但我一定要反駁。有實力的女人往往更會打扮,女人注重著裝就是一種職業化的表現。在我看來,穿衣好看的人,並不是那些買得多、買得貴的人。正如時尚主編曉雪在《優雅》一書中這樣說:「最不會穿的女人,會把一身Logo穿在身上,再漂亮也是人家Logo的本事,不是人的本事。聰明女人要學會藏起Logo的光芒,讓自己發光。」 我越來越佩服這些把衣服穿出靈魂的人。比如瑪麗蓮.夢露,她能把鉛筆裙穿出無與倫比的韻味。夢露除了擁有天賜的好身材,還有她刻苦訓練的「夢露步態」——據說是削掉一隻高跟鞋後跟的四分之一英寸後,呈現出的走路姿勢。有位導演評價說,夢露只須簡單地邁幾步,就比大多數演員說六頁臺詞蘊含更多意義。 再比如貝克漢的妻子維多利亞。看到貝嫂的街拍,我覺得她就是天生的衣架子,她從來不會有身材走樣方面的困擾。有次看到她在社交網站上晒出一組自己側臥在沙發上,將腿高抬在空中的照片,看她輕鬆的表情,估計平時抬腿早已成了習慣。 又比如政治學學者劉瑜的媽媽。劉瑜媽媽說,當年下鄉勞動的時候,一切講究穿著打扮的行為都可能被批判為資產階級習氣,但是她實在太愛美了,於是想出一個法子:「做件花襯衣,然後把領子翻出來。」劉瑜這樣評價她的媽媽:「當年在一片灰黑藍中翻個花領子的我媽,比今天渾身名牌的女星還要時尚。」 以前公司某位新員工,是個女孩,第一天報到時,穿了一套職業套裙,但說話畏畏縮縮,讓人有種借穿了媽媽的衣服的不適感。但隨著她在工作上逐漸獨當一面,業務能力配得上衣服的價格標籤後,她的職業套裙像是為她量身打造的戰袍,塑造了一種走路帶風、氣場全開的氣質。 你看,這些穿衣好看的人,無一不是把對美的執著、對生活的熱愛、對自己的信仰,統統穿在了身上。穿衣越來越好看的女人,從外表看,是身材、膚質、儀態的全方位進步;從內在看,是自省、自知、自信的立體化昇華。 我相信,一個穿衣好看的女人,遠比你看到的更加好看。 美貌從來不是小case,而是大本事
我的瑜伽老師,是一位非常漂亮的女孩,膚白貌美大長腿,翹臀美胸好身材。每一次去上她的形體瑜伽課,和她一起對著鏡子,各自審視,我都會覺得自卑已至極點,平常囂張跋扈的氣勢也蕩然無存。 沒辦法,誰美誰有理。女人哪有什麼天生自信,不過是暗自較勁,看誰能烈焰紅唇,氣場全開。 每每和她一起出街,看她高百分之九十九的回頭率,我認輸了,當然嘴上得找補一下。人是一種心安理得的動物,自身不足,皆可歸於上天造物不公,所以我努努嘴,「不就是老天賞飯吃,白給了一副好皮囊?也沒什麼了不起的」。然而,這話打臉了,在她給我看了她N年前的照片之後。 沒有豔光逼人,只有大跌眼鏡,區區若干年間的雲泥之別,讓我懷疑自己的眼睛出了毛病。一是胖,身上贅肉橫生,別懷疑,你們肚子上三層的游泳圈,這樣的大美人也是擁有過的。二是整個人沒精神,頭髮亂蓬蓬,衣著不講究,想來是因為對自身顏值不滿意,所以沒心情打理,一路這麼差了下來。 我抱著她的照片哈哈大笑,閨密間的互相比較又暗自慶幸,你們懂的。最重要的是,信心倍增,醜小鴨都能變白天鵝,我這種自視為白天鵝的人,還不得美上天? 所以,她怎麼變美的,我踩著她踏平的路,來唄,誰怕誰。就這麼著,原本每天一小時,而且我說撂挑子就撂挑子的瑜伽課,變成了每天兩小時。 早上睡懶覺的時間,變成了三千公尺晨跑。一週要被她拽著去兩次游泳館。 下午五點後,哪怕餓得受不了,也只能忍著美食誘惑,喝一點蜂蜜水。我以前是習慣熬夜的,現在,由不得我有這種習慣,因為每天都累成狗,很快就進入了睡眠狀態。 每個週末陪著閨密到處浪,不用去健身房、不用上私教課的那一天,成為我最享受的一天。各種吃,各種懶,各種玩。 我對自己的堅持非常滿意,何曾為了美這件事情這麼拚過?當然效果也顯著,贅肉少了一層,皮膚更緊緻了些,美胸翹臀這種詞也算和我沾上邊了。 你們也一定覺得我夠生猛了吧,才怪!你知道嗎?當我每天晚上睡覺前以懶散的姿勢看電視劇的時候,我那個變態的教練兼閨密,一邊看著電視,一邊做著平板支撐。 那一刻,我覺得我徹底輸了。 我內心存著一股勁,想要和她比美,卻忽然發現,美這件事情,早已成為她的習慣。我的堅持是較勁的,她的堅持則是自然呼吸,所有關於美貌的習慣養成,已然成為她的血液,無須強撐,心無罣礙。 這就是美一陣子和一直美的區別,前者是不服輸,後者是不會輸。急不來,沒有多年的修煉,這樣自如的美,求不得。 雖然認了輸,但和她一起堅持變美的這段時間,收穫頗多。 * * * 二十歲的時候,我對美貌這件事,是沒有什麼概念的。自覺容貌清麗,無須粉黛,亦能光彩照人,偶爾被人誇句好看,得意地回一句:天生麗質,爹媽給的。及至如今,一不小心晃悠到了三十歲,發現美貌這件事:老天說的不算數,爹媽給的要收回,一切全憑自身本事。 比如,我這個曾經不美、現在美翻天的瑜伽老師。再比如你多年未見,曾經嘲笑她為醜小鴨,卻在某年某月同學聚會時,忽覺眼前一亮的某個同學。 時光最易反轉結局,當年的光彩照人,也許一不小心就悄然失色,曾經的黯淡邊緣,也完全有可能萬眾矚目。 結局變換,得失之間,憑的從不是天分,而是勤勉。世間大多美貌,並非天生,而是後天經營得當。 所以,千萬別小瞧一個長得好看的女人,尤其是那些你從她臉上看得出歲月的痕跡,但仍然美得奪目的女人。 因為我美過也醜過、胖過也瘦過、放棄過也堅持過,所以我非常明白那些美貌的女人。她們從身材到那張臉、從飲食到健身,都藏著一種極為可貴的品質——自律。 她仍然緊緻的皮膚,她得體的衣著,都顯現著她們對自我的高度珍愛,以及對自身的高標準高要求。那一份美貌裡,潛滋暗長著敢與老天試比高的自信,悄然迸發著一個女人在歲月面前節節退敗,卻偏要反敗為勝的莫大勇氣。 天生長得美,並非一件難事,但日日與歲月廝守,與人間滄桑抗爭,那份美仍然堅挺,未被擊退,美了那麼多年,就足以得見一個女人的韌性,而非任性。 千萬不要吐槽一個女人:你不就是長得好看嗎?有什麼了不起的! 呵呵,美一輩子這件事,還真是了不起的本事。你以為頂級美人,是那麼容易當的? 睡前護膚的十八般工程,一點都馬虎不得;一日三餐要吃得好,又不能吃得多;行走坐臥,要優雅大方,不能隨隨便便蹺起個二郎腿;穿衣打扮不管人前人後,都要精緻美觀;說話不能大聲,吃飯不能有小動作;有體面的工作和朋友,有順遂的事業和婚姻,有說得出口的學歷,拿得出手的才藝;每天都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像是從紅地毯走過一般。 所以,沒有一股狠勁和韌勁,這頂級美人的位置還真坐不穩。 * * * 舒淇的風情,令人痴迷,但你可知,四十多歲始終少女身材的她,數十年如一日,堅持飯後靠牆站立半小時,所以才有那樣性感妖嬈的美背。 林依晨的少女感,讓人羨慕,但你可知,很多年來,她始終堅持晚上九點睡、早上五點起,在熬夜、睡懶覺已成習慣的當下,有幾個人能長期做到呢?少女感的背後,藏著令你感覺痛苦的自律。 被人稱讚美了一輩子的名媛唐瑛又如何呢? 她的自律和精細,已達登峰造極的地步。飲食時間上,精細到了何時早餐、何時下午茶、何時晚飯。就餐時,不能隨意擺弄碗筷,舉箸拿碗要極其輕柔,不發出聲響,食不能言,寢不能語,湯要散熱了才喝,不能用嘴去輕吹湯,因為不優雅。穿衣打扮,不管出不出門,都要大方美觀,不出一點差錯。 累嗎?痛苦嗎?當然,但這麼一路堅持了下來,美貌就長牢在骨子裡。 你以為她為美貌犧牲良多,毫無自由,卻不知那些你忍受不了的苦累,只是人家的日常。 美到無所謂死扛,自動收納清風明月,輕鬆應對所有堅持,這才是高段位的美。 真正的美,是有靈魂的。不會仗著天生那一點運氣,從此偷懶耍滑,不會以美為籌碼,去換一些無謂的虛榮,一手好牌打得稀爛。 真正的美,是一路撿起所有的難堪,嚥下所有難啃的骨頭,然後從歲月裡,提取獨屬於自己的那一點點精華,認真地、精緻地、持之以恆地體面過一生。 真正的美,你一定能從美貌背後發現一些品質,也許是自律,也許是認真,也許是堅持。 二十歲的美別驕傲,不虛妄地美了一輩子,才有資格怒懟所有質疑:是的,我沒什麼了不起,只不過愈來愈好看了。 大環境充滿棘手的挑戰,領導方式需要做哪些改變?
幾乎所有的受訪者都給了我們相同的答案:我們需要更勇敢的領導者,以及更多有勇氣的文化。 那麼,勇敢的領導力涵蓋了哪些特定的能力? 結果超過八〇%的領導者定義不出勇氣涵蓋哪些特定能力,不過,他們可以立刻滔滔不絕地提出對組織有害的十個現象: 1.逃避對話,包括開誠布公地給予建設性反饋。研究顯示,這種情況將導致情況更加曖昧不明、信任與投入程度愈來愈低落,以及問題行為增加,包括消極抵制、謠言四起、改以非正式管道(或是「會議後的會議」)溝通、八卦滿天飛,以及陽奉陰違。 2.寧可花費不合理的大量時間去管理問題行為,也不願意花一點時間,主動承認與處理恐懼和不安情緒。 3.缺乏連結與同理心,使得人與人之間的信任逐漸消失。 4.太少人願意為了創新甘冒勝算高的風險,或是發想大膽的點子以因應不斷改變的要求與未獲滿足的需求。 5.挫折、失望與失敗會使我們原地踏步,失去信心,於是我們花很多時間與精力,安撫那些質疑自己貢獻與價值的團隊成員,而不把資源投注在善後,確保消費者與利害關係人重拾信心,或是補強內部流程。 6.自卑與責怪太多,當責與學習不足。 7.人們選擇逃避談論多元性與包容性等重要的對話,是因為他們擔心別人會認為他們做錯事、說錯話,或是判斷錯誤。選擇舒適安全,逃避棘手話題,是特權階級的特徵,而這會破壞信任,使我們更難進行有意義與持久的改變。 8.出現問題時,個人與團隊會急著搬出無效或治標不治本的解決方案,而不是沉住氣,好好釐清並解決問題。 9.組織價值觀薄弱,並且以虛無縹緲的目標來評量,而不是以可教導、可衡量與可評估的實際行為來評量。 10.完美主義與恐懼阻礙了人們學習成長。 我想,多數人看了這個清單,不僅很快就明瞭組織面臨的挑戰,也看見了自己想要勇敢站出去,以及突破不安、發揮領導力的內心掙扎。上述清單或許是職場行為與組織文化的議題,但歸根究柢,其實是人的議題。 卸下不必要的盔甲,勇氣是會傳染的 真正妨礙我們獲得勇氣的,其實是我們的盔甲──當我們不願或不能與脆弱共處時,用來保護自己的各種想法、情緒與行為。 當我們感到恐懼時,盔甲一定會現身,抗拒新的做事方式。在這個過程中,練習自我包容、對自己多一點耐心,是非常重要的事。 勇氣是會傳染的。要在團隊與組織裡,擴散並培養勇氣,就必須耕耘這樣的文化:所有的人都勇敢地做該做的事,不逃避尖銳的對話,以及全心投入工作。盔甲是不必要的,用了也不會得到獎勵。 假如我們希望人們真正站出去,不設防備且全心投入(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創新、解決問題,以及服務他人),那麼我們就必須謹慎地打造一個讓大家覺得安全、表現被看見、意見被聽見,以及受到尊重的文化。 我經常告訴老師們(我們國家最重要的領導者之一),不能一味要求學生在家裡、或甚至在上學途中卸下盔甲,因為他們可能需要保護自己的身心安全。我們能夠做的,以及我們該做的是,在學校和教室裡創造一個空間,讓學生在這裡可以卸下沉重的盔甲,敞開真心,讓別人看見真正的自己。 我們必須成為這個空間的守護者,讓學生在這裡可以不受任何壓抑,自在做自己。我從研究得知,讓孩子擁有一個可獲得歸屬感的角落,讓他們在這裡可以脫下盔甲,是極其重要的事。我們絕對不該低估這件事的益處,這個空間可能會改變他們的人生走向,這樣的例子經常發生。 假若學校、組織、宗教場所或甚至家庭的文化,使得人們由於種族歧視、階級歧視、性別歧視,或任何一種建立在恐懼之上的領導方式,而必須穿戴盔甲以求自保,那麼我們就不能期待他們全心投入。 同樣的道理,當我們的組織獎勵自我防衛行為,像是責怪、羞辱、憤世嫉俗、完美主義,以及情緒抽離,我們就不能期待人們以創新的精神工作。 穿上盔甲之後,我們就無法充分成長與做出貢獻。光是整天穿著盔甲這件事,就會耗費我們大量的精力,有時甚至會耗盡我們所有的元氣。 我們在研究過程中最重大的發現是,這些行為並不是「天生」的。上述提到的所有能力都是可教導、可觀察與可衡量的,不論你是十四歲、還是四十歲。即使是那些原本認為勇氣是先天生理因素決定的人,光是經歷訪談過程,就為他們帶來了改變的契機。 勇氣是:我知道會失敗,但仍然全力以赴 脆弱無關輸贏,它指的是,當你無法掌控結果時,仍然勇敢站出去。一個勇敢的人卻不曾嘗過失望、失敗、甚至是心碎的滋味,這樣的人我從沒遇過。 過去多年來,我們曾請數千人描述脆弱是什麼,下列這些回答犀利地直搗脆弱的核心:離婚後第一次約會;與團隊談論種族議題;第二次流產後仍努力想懷孕;自己創業;看著小孩離家上大學;在會議中對某個同事態度不佳而向他道歉;送兒子去管弦樂團練習,雖然我知道他多麼想成為首席,也知道他成為正式團員的機會可能很渺茫;等著醫生回電,告知我檢查的結果;給別人反饋、得到別人給的反饋;被炒魷魚或炒別人魷魚。 在所有的資料中,我們看不到任何證據指向脆弱代表軟弱。 脆弱是一種輕鬆的感覺嗎?不是。 脆弱會讓我們感到焦慮與不安嗎?會。 脆弱會使我們想要自我保護嗎?保證會。 敞開心胸且不做防備地面對這些感覺,需要勇氣嗎?絕對需要。 一旦我們總是按照別人的想法定義自己,就很難成為勇敢的人。當我們絲毫不在意別人的想法,過於厚重的盔甲會使我們無法真心地與他人連結。那我們要怎麼弄清楚,誰給我們的意見值得聽? 在《脆弱的力量》中,我曾分享了這個方法:找一張便條紙,寫下你覺得誰給的意見值得聽。這張紙不能大,讓你只能寫幾個名字。把這張紙折起來,放進皮夾裡,然後花十分鐘與這些人(你的「直言幫」)聯絡,向他們致謝。只要說:我正在弄清楚,誰的意見對我來說是重要的,謝謝你成為其中的一員。我很感激你出於真心的關懷,對我實話實說。 如果你需要一個定義,幫你選出直言幫成員,我能想出的最佳定義是:這個名單上的人不是因為他們願意包容你的脆弱與不完美而愛你,他們愛你,正是因為你的脆弱與不完美。 「來到你面前的,都是來渡化你的」,可能是一個人、一件事,甚至是一本書。這是我這麼多年來跟「整理」打交道最大的心得。物品從來不只是構成它本身的材質、形體及顏色而已,它們承載了這個宇宙的祕密,幻化成動人的故事,然後藏在一般的物品當中。我們需要一層一層的剝開幻象,每看到多一點,就更認識自己一點。我常常覺得,一個人擁有的物品就是那個人的靈魂碎片,當一片一片被拼湊出來時,就像是在看一場電影,關於這個人的生命旅程。
物品從來不只是物品而已,它們記錄(Recording)著許多的回憶、情感與說不出口的話。在我眼裡,每一個物品都擁有生命,它們如實的「記錄與播放」曾經發生,以及正在發生的故事。 接下來,容許我用一些篇幅介紹自己。如同我之前提到的,這本書是互動且需要我們一起合作的故事,基於這個原因,我想做個簡單的自我介紹。 在一般填寫職業欄的空格,我可能會寫上:行銷或自由業。若在一般工作場合的說明,我會說:國際市場策略顧問。但我從來不喜歡被定義成目前任何已知的代名詞,以上的職稱只是符合制式的標準,對我來說是方便及精簡的回答;而實際上,這只是我的其中一個面向,就像一個物品可以有多種的使用方式,依據它的多元可以被定義成不同的分類。 讓我用一個杯子來舉例。若以使用目的區分,可以分成以下幾大類型: (1)製造目的:是提供飲用的器具,歸類成廚房用品。 (2)功能目的:因為製造時加入了特殊的材料,讓物品有健康功效,歸類為健康商品。因為有功能性的原因,可能是透過贈送或收禮而放置在家中。 (3)價值目的:若是高價值的品牌,比起使用,更適合觀看或收藏,可能就被歸類為擺飾或增值品,而增值品可以想像成貴重物品或錢的替代品。 (4)回憶目的:可能跟某個人、某件事有關,不考慮拿來使用,就變成紀念品;而物品的相關人士若死亡,就變成遺物。 (5)信仰目的:使用於宗教、身心靈儀式,或是曾經被某位高僧等人使用過,成為能量物品,需要特別收納及清潔。 (6)替代目的:因為手邊剛好沒有某樣物品,就拿別的物品來使用。杯子可能變成筆筒、小費箱,甚至是花盆,這樣用品就變成「替代目的」這一類了。 既然一個杯子可以「無限」的使用,那一個人的工作呢?我會把工作定義成一種「能量交換」,不管是腦力、勞力、心力,都是一種付出能量的方式,而交換回來的,可能是金錢、物質、體驗。所以,一個人可能是顧問、講師、作家、義工、女兒,收到的可能是金錢、美食、按摩、流浪動物的抱抱及家人的愛。 不管我自己有多少工作的面向,我就「只是我自己」而已。在此,根據你的使用目的,我則是本書的作者;但更重要的是,我是跟你一起說故事的人。在整理的道路之上,人人平等;真正的整理,只有自己可以幫自己。在整理的旅途當中,我更像是一個導遊,為你介紹路上的風景及曾經發生過的故事,讓你知道,原來每天的覺察與物品的相逢,都是離神最近的地方。追本溯源,整理從來不只是物品的留下或送出而已,他是一個面對自己的功課,就像是日常生活中的修行;她也是一個看見自己的方法,就像日常點滴中的支持。 整理,從來不僅局限在物品,還有更多在於看不見的心念。 我們很容易沉溺於預設的咖啡因習慣,例如上班時每一次休息都給自己倒杯咖啡。咖啡因是會(稍微)成癮的藥物,因此就連為離開辦公桌而喝咖啡的無意識行為,都會很快被化學鞏固為習慣。嘿,這裡沒有評斷的意思。我們也跟多數人一樣使用咖啡因。咖啡因效用強大,而正因它對你的活力程度有直接影響,你更該有意識地攝取,而非採用自動駕駛模式。
我們是在和萊恩‧布朗(Ryan Brown)碰面後,開始思考咖啡因的事。萊恩非常嚴肅地看待咖啡。嚴肅到環遊世界搜尋最好的咖啡豆、開創自己的咖啡運銷公司、為高檔咖啡巨頭Stumptown和Blue Bottle工作,甚至寫了本有關咖啡的書。 萊恩也非常嚴肅地看待他飲用咖啡的方式。多年來,他蒐遍關於咖啡因的每一篇文章和每一項學術研究,試著想出喝每一杯咖啡的最佳時機,來達成理想的活力程度。你可以想像,每當他要分享他發現的情報,我們必定洗耳恭聽。 萊恩表示,對他來說,要充沛活力,就得從了解咖啡因的運作方式開始。對大腦而言,咖啡因分子看來很像名為腺甘酸(adenosine)的分子,而腺甘酸的職責是叫大腦慢下來,讓人覺得昏昏欲睡。腺甘酸在晚上準備就寢時很有幫助。但當腺甘酸在早上或下午讓我們困倦乏力時,我們常會求助於咖啡因。 當咖啡因出現,大腦會說:「嗨,帥哥!」咖啡因和受器黏結,而腺甘酸就得離開。離開後的腺甘酸會四處漂流,於是大腦就接收不到想睡覺的信號。 有意思的就在這裡(至少對我們來說啦):咖啡因本身不會提升你的能量,它是阻止腺甘酸誘發睡意,使你覺得活力衰退。但當咖啡因用盡,所有腺甘酸仍到處閒晃,伺機反撲。如果你不補充咖啡因,就會崩潰。你的身體會慢慢適應咖啡因,藉由製造更多、更多腺甘酸來抵銷它。那就是為什麼,如果你平常攝取大量咖啡因,一旦哪天沒攝取,就可能會覺得格外倦怠和頭痛。 對這一切瞭然於心後,萊恩設計了一個完美規律,讓他得以盡情享用咖啡、保持穩定的活力,又不至於使神經激動或干擾睡眠。最後,他獲得科學支持和經驗證實的個人化處方簡單得不得了: ● 不要靠咖啡因醒過來(換句話說,起床、吃早餐、開啟新的一天時,一口咖啡也別碰)。 ● 第一杯咖啡在上午9 點半到10 點半之間喝。 ● 最後一杯咖啡在下午1 點半到2 點半之間喝。 就這樣。大部分的日子,萊恩一天只喝2、3杯咖啡。這可是寫了一本咖啡書的男人呢──他愛咖啡。但他也知道,要是他多喝一點,或是早點喝、晚點喝,活力反倒會降低,所以他限制攝取量,每一口都細細品嘗。 如果萊恩已經辛苦做了這麼多,我們不是依樣畫葫蘆就行?那可不成。他提醒我們,沒有一體適用的配方。每個人對咖啡因的處理方式和反應都略有不同,取決於每個人的代謝、體型、耐受力甚至DNA。 當然,我們決定親自實驗。適合JZ 的不見得適合傑克,反之亦然。我們得為自己量身訂作,但大費周章是值得的。最後,我們一整天的活力都更加穩定。 我們建議你試驗下面的策略,並且像本書其他策略一樣,做筆記追蹤結果(參閱237頁及267頁)。身體可能需要3 到10 天的適應期,那時有些昏昏沉沉是正常的。 在攝取咖啡因之前醒來 早上時段,你的身體會自然分泌大量皮質醇,一種能幫助你甦醒的荷爾蒙。皮質醇濃度高時,咖啡因幫不了你什麼忙(除了暫時舒緩你成癮的症狀)。對多數人來說,皮質醇濃度在早上8 點到9點最高,所以,要在上午維持理想的活力,試試在9 點半喝第一杯咖啡。 在崩潰之前攝取咖啡因 關於攝取咖啡因,頗為棘手的一點是,如果你等到累了才喝,就太遲了:此時腺甘酸已完全占領大腦,就很難甩掉睡意了。我們要重複這句話,因為這是至關重要的細節:如果你等到累了才攝取,就來不及了。較妥當的做法是,先設想你的活力通常會在何時驟降(對多數人來說,是午餐後),在此30 分鐘之前來杯咖啡(或你愛喝的含咖啡因飲料)。或者,採取這個替代方案⋯⋯ 補充咖啡因、睡個午覺 一個有點複雜、但成效奇高的善用咖啡因的技巧是等你累了、喝點咖啡,然後立刻小睡15 分鐘。咖啡因會花點時間被血液吸收、進入大腦。在你小睡的片刻,大腦會清掉所有腺甘酸。當你醒來,受器已經乾淨,而咖啡因才剛出現。你充飽電、精力充沛、準備大顯身手。研究顯示,補充咖啡因加上睡午覺,比光喝咖啡或光午睡,更能提升認知和記憶效果。 用綠茶保持活力 要從早到晚維持穩定的精力,可試試多喝咖啡因含量較低的綠茶代替高劑量(例如一大杯沖煮的咖啡)。綠茶是很棒的選項。要進行這個實驗,最方便、最便宜的方法是買一盒綠茶包,把平常喝的每一杯咖啡換成兩、三杯茶。這能讓你的活力在一整天維持得更一致、更穩定,避免攝取像咖啡這種咖啡因濃度超高的東西會出現的能量高峰和谷底。 給「精華」渦輪加速 人生就像電玩「瑪利歐賽車」:你得策略性地運用渦輪加速。試著找最好的時機攝取咖啡因,讓你能以最好的狀態展開「精華」。我們兩個都以同樣簡單的方式應用這個技巧:在坐下來寫作之前沖一杯咖啡喝。 了解你的「最後關頭」 傑克的朋友卡蜜兒‧佛萊明(Camille Fleming)是家庭醫學科醫師,在西雅圖的瑞典醫療中心訓練住院醫師。不分年齡,她最常聽到病患抱怨睡眠障礙。她問他們的第一個問題,也是她訓練學生要問的第一個問題是:「你們攝取多少咖啡因?在什麼時候攝取?」多數人不知怎麼回答。也有人會像這樣說:「噢,不是那個害我睡不著啦;我最後一杯咖啡是下午4點喝的。」 多數人不了解(在卡蜜兒對傑克解釋之前,我們也不懂),咖啡因的半衰期是5到6小時。所以如果一般人在下午4 點喝咖啡,半數咖啡因會在晚上9、10點離開血液,但有半數還在。結果就是,在你攝取咖啡因的好幾個小時後,仍起碼有一些咖啡因封鎖至少一些腺甘酸受器,這很可能因此干擾你的睡眠,乃至於隔天的精神狀態。 你得親自試驗,找出你獨一無二的「咖啡因的最後關頭」,如果你有睡眠問題,你的最後關頭或許比你以為的早。試試提早斷絕咖啡因,看看是否比較容易入睡。 切斷與糖的連結 這不是祕密:許多咖啡因飲料的糖分也非常高,例如可口可樂和百事可樂等無酒精飲料、Snapple茶和星巴克摩卡等含糖飲料,更別說Red Bull、Macho Buzz和Psycho Juice等運動機能飲料了。雖然糖分能讓血糖立即升高,但相信你不需要我們告訴你,這對維持能量不是好事。 我們是現實主義者,所以不會要你從飲食中完全斷絕糖分(我們當然沒有)。但我們確實建議你,考慮把咖啡因和甜食分開吃。 尤金.史坦納赫(Eugen Steinach)是位來自維也納的生理學家。從一九二○年代起,史坦納赫花了將近二十年,開創了一個最受歡迎也最具爭議性的回春療法,宣稱切除輸精管可以恢復性慾、智力、體力等所有隨著年紀增長而凋零的東西。史坦納赫相信堵住精液的出口(正是輸精管切除術的目的),可以讓男人的汁液留在體內,就像塞車時回堵的車子一樣。
若要論科學證據的質量與數量,輸精管切除術的返老還童絕對登不了檯面,但是如果以受惠者的見證和願意花錢買這項福利的人數來看,這項技術可說風靡全球。事實上,它受歡迎的程度讓「史坦納赫」變成了一個動詞,意思是以輸精管切除術回春。佛洛依德「史坦納赫」了,詩人葉慈也「史坦納赫」了。 但是史坦納赫本人沒有「史坦納赫」,這大概是他看起來沒有那麼年輕的原因。提倡這項治療時,他看起來已經像個老人,留著長長的白鬍鬚與八字鬍,一身嚴肅的深色西裝,就像是要參加喪禮似的。 史坦納赫也沒有幫任何人「史坦納赫」過,那是因為他雖然是個醫生,但是不幫人看病。比起看病,他更喜歡跟實驗室的老鼠為伍,然後把從嚙齒動物得到的經驗傳授他的外科朋友。他表示,只有在他的監督下,才能確保手術成功。在他監督下進行的手術有數百場,而不在他監督下的「史坦納赫」至少有數千場。 一九二○年代對內分泌學來說非常精彩,但也十分混亂。營利的銷售人員和認真的科學家在相同的理論中打轉,最後得到的幾乎是一樣的結果。雙方各持祕方、特殊飲食、有待商榷的療法,期待可以治癒疾病。對消費者來說,要辨別江湖術士和專家並不容易。或許我們可以說正直的醫生是值得相信的,就算結果不如預期,這些執業醫生、研究菁英也不是故意的;另一群人則是騙子,目的純粹是為了賺錢,明知治療方法無效,還是厚顏無恥的推銷。但是這當中其實是有灰色地帶的。誰又能明白誰真正的目的呢?想判斷一個人是一時被熱情沖昏了頭或居心不良,並非容易的事。 巴黎曾有一位頗受尊敬的外科醫師名叫賽吉.佛羅諾夫(Serge Voronoff),為了讓男人重振雄風,他把猴子的睪丸移植到人身上。醫療界認為他是位心存好意但是做錯事的外科醫師。可是另一位約翰.布林克里(John Brinkley)則因為到處兜售可以增進性慾的山羊睪丸,而被戲稱為山羊腺醫生。他藉此賺進了大把鈔票,客戶來到他的農場挑選自己中意的睪丸,然後就在廚房裡進行手術。他的醫學學位是義大利買來的,手術助理則是他的太太。 醫療菁英很擔心這類醫療騙局對醫學現況帶來的影響。「目睹這類亂象在我們專業的內分泌領域中猖獗,實在覺得既可悲又可惡,」一九二一年,舊金山的內分泌學家漢斯.利瑟(Hans Lisser)在寫給哈維.庫欣的信中這麼說道,「這當中有太多混亂、無知,以及商業貪婪的結果。內分泌學正迅速變質成一樁被揶揄、聲名狼藉的生意,該是有人勇敢站出來說實話的時候了。」 就像來自巴黎的佛羅諾夫一樣,史坦納赫也被認為是中規中矩的科學家,而非庸醫。他曾有十一次的諾貝爾獎提名(性荷爾蒙正規研究的貢獻,與輸精管切除術無關),領導歐洲最重要的實驗室之一(維也納科學學會生物研究中心的生理部門),並發表了約五十篇的科學論文。他在這個領域的眾多貢獻中包括發現輸精管的內襯細胞(被稱為萊氏〔Leydig〕細胞或間質細胞)可以製造睪固酮。 史坦納赫以輸精管切除術增進性慾的想法,是基於已經盛行數百年的理論。自古,就有治病術士將睪丸或卵巢搗碎、乾燥後製成藥粉,配著藥水或摻在食物裡服用。史坦納赫認為自己的輸精管切除術勝過過去的療法,因為它是完全自然、沒有任何風險的。他表示整個手術歷時二十分鐘(將輸精管間斷後結紮),毫無安全顧慮。與其植入外來的荷爾蒙,不如求助於自己身體產生的荷爾蒙。 男人們紛紛要求接受輸精管切除術,希望可以因此更強壯、更有智慧、更性感。葉慈表示,這麼做「我的創造力與性慾因而大增,我認為足以延續到死去為止。」一位六十一歲的先生(他的見證也記錄在史坦納赫的回憶錄中)表示自己原本很容易疲憊、心情不好,而且性趣缺缺,但是手術後,「我的記憶力、理解能力都變好了。我覺得就像是回到了四、五十歲一樣,精神狀況好到想要開口唱歌。」 輸精管切除術是否真有回春效果,其實要看安慰劑和行銷的能力,即使在醫學領域,是否天時、地利、人和也可以是成敗的關鍵。史坦納赫碰巧遇到了一群願意嘗試新荷爾蒙療法來讓自己變得更好,而且經濟上負擔得起的人。 在美國與歐洲,兩次世界大戰間那些年屬於不理會全球事務的內省時間。自助類書籍大賣,宣稱有療癒能力的大師大行其道。隨著蒸蒸日上的廣告業,這股自我提升的消費文化蓬勃發展。購買欲大增及對內在的關注,不論男女都更願意把錢花在健康上。新奇的治療選項不被視為多此一舉,而是想要擁有健康的必須。麥可.貝帝特(Michael Pettit)在他的論文《腺體化》(Becoming Glandular)中,稱一九二○年代的內分泌學為「自我的科技」。 史坦納赫一開始並沒有打算發展受人歡迎、讓人恢復年輕的技術,原本的用意是比較學術性、低調點的。就像他說的,只想要藉著研究老鼠的性腺,提供人類生理學一些線索。 科學要進步需要好奇心與勇於提出疑問的態度,好的研究人員不會讀了新的資訊就信了,他們會思考那些數據的含義、提出質疑,特別是在發現問題時不會就此罷手,非得把真相查個水落石出不可。史坦納赫做了一連串的實驗,證明控制性慾的不是神經,而是荷爾蒙。 為了測試精囊—神經理論,史坦納赫切除了四隻老鼠的精液分泌腺。如果性慾(以是否具有靠近母鼠的衝動來判定)是藉由神經控制的,那麼腺體切除的老鼠就不該有衝動。可是這些公鼠見到母鼠還是撲了上去。史坦納赫非常興奮,「這簡直太不可思議了,」他寫道。「這些手術後的公鼠在習慣性的調情後,不斷騎到母鼠身上,而母鼠則竭力抵抗。這樣的戰事在兩天過後稍微退燒,但是到了夜晚,可以見到這些公鼠的性興奮……並沒有減弱。」一八九四年,他將結果發表在一份德國期刊上,標題為〈男性性器官,特別是附屬性腺體的比較生理學研究〉。內容除了指出一位受人敬重的研究人員的錯誤,同時也點出了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性衝動的驅動力是什麼呢?是荷爾蒙嗎? 史坦納赫認為科學家要找的應該是荷爾蒙訊號,而不是追蹤神經。他相信性慾受經由血液傳送的某種荷爾蒙影響,而不是相連纏繞的神經。史坦納赫表示,就在進入二十世紀前,研究人員才開始認為造成我們衝動的原因藏在體內某個微小的腺體中,但是整個概念還相當模糊。他這麼說,「最初,大家都認為這整個複雜的現象都是神經造成的,而性腺唯一的功能就是刺激周圍神經的末梢。」 史坦納赫卻認為腺體比較重要,他相信它們的影響力超過神經。他不是要否認神經對性衝動或青春期的影響,只是不認為那是主要因素。他心中有許多疑問。這些內部分泌可以解釋為什麼男人之所以為男人,女人之所以為女人嗎?他寫道:「大家都知道,男人通常比較陽剛、有活力、具事業心,女人則比較溫柔、願意奉獻、需要安全感,而且對家事比較在行。」這是不是意味著女性卵巢產生的荷爾蒙讓她比較傾向待在家照顧男人呢? 但是真正讓史坦納赫好奇,想要用實驗室老鼠探索的,是情緒與性之間的關係。大腦或情緒可以影響荷爾蒙嗎?一九一○年,他做了一個實驗來測試公老鼠追求母老鼠究竟是跟其他公老鼠學來的,或是母老鼠釋放了什麼激起公老鼠性慾東西,還是公老鼠本身的雄性荷爾蒙引起的。 他把十隻公老鼠放在籠子裡,其中六隻放在個別的籠子,另外四隻則關在一起,而且全部跟母鼠隔離。在牠們四個月大時,他各放了一隻發情的母老鼠到每個籠子裡。「所有公老鼠立即對母老鼠展開追求,發動煽情的嬉戲,有陌生的公老鼠在時,會竭力在母老鼠面前展現出男子氣概。」簡單的說:公老鼠間會互相競爭與母老鼠接近的機會。 接著,他把公老鼠和母老鼠分開,之後每個月把發情的母老鼠放進去一次。經過八個月後,史坦納赫發現這些公老鼠漸漸失去了性慾,雖然牠們還是會接近母老鼠,但是與母老鼠缺少接觸的結果讓牠們失去了正常的渴望。因此,他為大腦與荷爾蒙間的連結下了結論:為了維持荷爾蒙的濃度,大腦刺激是必要的。他沒有針對公老鼠與公老鼠間的吸引力,或是母老鼠的性慾多做描述,只把焦點放在異性戀的公老鼠。 最後,他做了一個可以將狀況復原的實驗。他在籠子裡放了一個網狀分隔,並在另一端放了隻母老鼠。這時公老鼠雖然無法和母老鼠交配,但是聞得到對方的氣味。幾個星期後,公鼠的性慾恢復了,「立刻對母老鼠展開了我們熟悉的求歡追逐。除此之外,牠也再度展現其他雄性特徵,像是面對競爭對手時做出攻擊性的行為與嫉妒的態度。」 將老鼠解剖後,史坦納赫發現那些跟母老鼠完全隔離的公老鼠,精囊和攝護腺都縮小了,與母老鼠保有互動的公老鼠精囊和攝護腺都比較大。史坦納赫認為這個發現再次證明性慾受到心理影響,也再度否定神經理論。(但是幾年後,史坦納赫會忘了自己曾這麼說過,斷言他的輸精管切除術只跟化學物質有關,無關乎心理因素。) 對史坦納赫來說,每個實驗在解決了一道謎題的同時,都揭示了下一道謎題。觀察了老鼠的前戲,他開始思考性腺的特性,卵巢或睪丸是決定雄性與雌性特質的關鍵嗎?假設你出生是個男孩,是不是代表青春期一到,你的睪丸就開始發揮作用?如果是,把卵巢植入尚未進入青春期或是被去勢的雄性動物(例如老鼠、狗或人),可以讓他們變為成熟的個體嗎? 史坦納赫切除了兩隻小白鼠的睪丸,並把卵巢植入牠們體內。另外,他切除了兩隻母老鼠的卵巢,並把睪丸移植入牠們體內。接下來開始觀察牠們的行為與外觀。擁有卵巢但是沒有睪丸的公老鼠,乳頭會變大、身上的毛變得柔順,而且散發出母愛,「就像母老鼠一樣,願意關照、付出,而且有耐性」。沒有卵巢但是有睪丸的母老鼠,陰核變大、身上的毛變得粗糙,「行為就像一般的公老鼠,發現發情的母老鼠時,立刻展開激烈的求偶行動,不斷爭取性接觸……大腦運作是不值不扣的公老鼠模式」。換句話說,決定個體擁有雄性特質或雌性特質的關鍵存在性腺中。一九一二年,他以〈將雄性哺乳類動物轉型為具有雌性性徵與心理的動物〉為標題,發表了自己的發現。 史坦納赫把證據與假設結合起來,發展出了輸精管切除術可以增進智力與性慾的理論。他認為從研究中可以得知,性腺和心理是相互影響的,擁有愈多男性荷爾蒙(當時睪固酮還沒分離出來,所以還沒有睪固酮這個名稱)的人,表現出來的行為就愈像個慾望旺盛、侵略性強的男人。他的推理是,如果一部分組織被破壞了,周圍的組織就會產生補償作用,所以說阻斷了輸精管,會讓周圍分泌荷爾蒙的細胞倍增。科學家後來證明這個推理是錯誤的。細胞跟雜草不一樣,不會因為周圍的花不在了,就雜草叢生。 一九二○年代晚期,史坦納赫用兩隻上了年紀的老鼠來測試自己的理論。這兩隻老鼠都兩歲了。「年紀大的老鼠經常一副可憐兮兮的,」他寫道。牠們垂頭喪氣,大部分時間都在睡覺,遇到母老鼠時也是步履蹣跚。但是接受輸精管切除術一個月後,牠們「突然醒了,變得有活力、周遭的事也再度引起牠們的興趣,」他寫道,「發情的母老鼠靠近時,他們會立刻起身追逐、嗅牠們的氣味並騎到牠們身上。不管是生理或心理都再度回春了。」 一九一八年十一月一日,史坦納赫的朋友羅伯.李奇登斯坦(Robert Lichtenstern)醫生首次以回春為目的執行了輸精管切除術,病人是四十三歲的馬車伕安東.W。初次見面時,他顯得疲憊、瘦弱,並表示因為呼吸困難的毛病而幾乎無法工作。手術在局部麻醉的情況下進行:李奇登斯坦切開精囊,剪斷輸精管(將精子從陰囊運送到尿道的管道),接著在兩端分別打結,就像把一條通道變成了死巷子(現行的輸精管切除術大致也是如此,只不過切口更小,而且不保證可以回春或是增加性能力)。一年半後,安東.W完全不一樣了,看起來比一般中年人年輕。醫生表示他的皮膚變得細嫩、姿勢變得挺拔,而且工作活力充沛。 記者們特別喜歡這類故事。一九二三年某期《紐約時報》報導了「風靡全美的腺體治療」。 抱持懷疑態度的醫生則擔心史坦納赫手術和其他庸醫治療法會壞了醫學界的名聲,趕走下一個世代的優秀年輕醫生。「先後已經有了佛羅諾夫、史坦納赫、布林克里療法,」凡布倫.索恩(Van Buren Thorne)醫生在一九二二年的《紐約時報》這麼說道。《美學醫學學會期刊》(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編輯莫里斯.費希本(Morris Fishbein)醫生稱史坦納赫手術是「胡說八道」。也有醫生認為這些見證都是安慰劑效應。史坦納赫則以研究反擊這些論斷,有幾位醫生對不知情的患者做了輸精管切除術,希望可以證實它的效果。這些人可能是來做疝氣手術或切除囊腫之類,並不知道自己還做了輸精管切除術。幾個月後,當患者被問起是否覺得自己變聰明、性慾變強或變得年輕時,每個人的回答都是肯定的。(當時還沒有強制執行得知情同意,所以才有機會進行祕密手術,現在的患者進手術室時得簽一堆同意書,非常明確的被告知手術室裡即將發生的事。) 但是這麼做真的可以證實史坦納赫手術的效果嗎?這些自願者或許不知道自己接受了輸精管切除術,但是他們肯定知道醫生對他們做了某件希望促進健康的事。所以被問到是不是覺得比較好時,他們會傾向給予正面的答案。更重要的,報告中所謂的成功,證據完全不符合現在的黃金標準:隨機控制的雙盲試驗。史坦納赫絕對沒有採用現今的做法,將參與者分成兩組,一組接受真正的手術,另一組接受假的手術;也一定沒有確保不管是病人或是進行評估的人,都不能知道究竟誰接受了真的手術,也就是所謂的雙盲。這種實驗標準一直到二十世紀中期才成為例行基礎,所以史坦納赫的作法在當時並沒有不合宜。 手術的熱度繼續維持了一段時間。在英國執業的澳洲裔婦科醫師諾曼.黑爾(Norman Haire)寫了一本關於史坦納赫手術的書,指出他擁有二十多位手術成功的例子(為什麼會有人找婦科醫生進行輸精管切除術令人不解)。其中有個病人是位五十七歲的醫生,他現在性能力旺盛,還說他的老婆比他年輕許多,這項手術解決了不少他們之間的不和諧。一九二九年,世界性改革聯盟(World League for Sexual Reform)在倫敦舉辦國際大會,德國的醫生彼得.史密特(Peter Schmidt)宣稱自己執行了六百次史坦納赫手術,所有的結果都是好的。 我們現在知道,儘管有研究認為接受輸精管切除術後,睪固酮濃度會稍稍上升,但也不過是曇花一現,大部分的狀況下,荷爾蒙濃度不受影響。換句話說,切斷輸精管後,除了不再釋放精子外,不會有其他的改變。戳破史坦納赫手術成功假象的,不是這個手術有瑕疵,也不是它無法增強性慾,而是荷爾蒙的分離。之後會有更方便的選擇──不必透過手術,而是使用藥物。 史坦納赫在解釋自己的手術如何發揮效用時,有個地方搞錯了。他認為手術可以促使間質細胞增生,但實際上並沒有。不過他有不少地方都講對了。他發現間質細胞是男性荷爾蒙的主要來源,也點出性行為是腺體與大腦間複雜互動的結果。雖然我們不能說他絕大部分都是對的,但是他讓性荷爾蒙成為一個賺大錢的生意,為以荷爾蒙為基礎的回春藥物創造了市場。整件事聽起來很瘋狂,但是當中還是有些具有科學價值之處。研究人員開始將生物與化學結合起來,把實驗室研究推向了新的境界。許多發現─包括分離出雌激素、黃體激素與睪固酮等,都成了頭條新聞。 在名為〈原罪與懲罰〉(Primitive Crime and Punishment)的著名論文中,英國人類學家馬林諾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轉述了一段他在初步蘭群島(Trobriand)調查時突然發生的小插曲,而這必定深深地影響到他對探討「違法」的理解。「某日,突如其來的哀號聲和大聲的吵鬧讓我得知附近有人剛死掉。有人告知我是Kima'i,一名據我所知年約十六歲的少年從椰子樹的高處墜落而死。」在抵達舉辦喪禮的場所時,這名人類學家當然注意到參加者懷有惡意的無禮舉動,但由於他對儀式的形式更感興趣,就沒有多加留意。直到後來,他才了解當時緊張氣氛的涵義:這名少年在被發現和表妹之間的亂倫關係後就自殺了。實際上,在傳統的美拉尼西亞社會中,發生性關係,尤其是和自己圖騰部落的人結合,這就是違反了異族通婚的法律,初步蘭人將此視為前所未有的重大罪行。「沒有比違反這樣的禁令更能引發人們憎惡的行為」,馬林諾斯基指出,不過他仍補充「這至少是原住民法律的典範」,因為「當要將這些道德的典範應用在實際的生活上時,事情就會很不一樣」。他在這個群體的長期居留讓他意識到,如果非正式的族內通婚不是這麼罕見,那這樣的做法也就幾乎不會受到制裁。這樣的做法會受到譴責,但是可以容忍的:在面臨這些法令的違反時,這名人類學家評論「輿論就和偽君子一樣寬容」。
那麼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將Kima'i推向了如此悲劇的激烈手段?事實上,這段亂倫關係的曝光最初只帶來村裡慣用的無聲譴責,直到某日想娶這名年輕女孩的男人表示抗議。他先是威脅要用巫術來對付他的情敵,接著這項手段證實無效,他便在某天晚上以傷人的言詞公開控訴並辱罵他,讓他沒有反駁的餘地。面對這樣的羞辱,這名不幸的男孩只有一種體面的脫身辦法。「隔天早上,他穿戴上他的正式服裝和豪華的裝飾,爬上椰子樹並對他的群體說話,向他們告別。他解釋為何他會做出如此絕望的舉動,並含蓄地指控那位將他逼上絕路的人,意味著此後他的部落有責任為他報仇。接著他彷彿如慣例要求般發出吼叫,從二十幾公尺的高度俯衝而下,即刻喪命。」不久後便爆發了一場鬥毆,求婚者被趕走而且受了傷。正是這樣奇特的發展說明了在葬禮上發生的糾紛。 然而,對馬林諾斯基來說,這個戲劇性事件最引人注目的元素並非是自殺本身,而是對初步蘭人來說,亂倫戀愛是很尋常的事,但因亂倫而引發自殺及不同部落之間的對立等舉動,卻很少見。最常見的是,這些消息提供者將這描述成對其道德標準的最重大違反,卻不會受到懲處,只要保持某種程度的謹慎便只會引發反對的聲浪。如果任何人覺得個人受到了冒犯,就會借助這樣的神奇行為,目的是為被推定為罪犯的人帶來一些痛苦,並彌補因違反異族通婚法律所引發的混亂。對這名人類學家來說,像這樣對違抗行為的對待與他許多同僚共同的信仰背道而馳:依據這樣的信仰,傳統社會受到嚴格的規範所治理,而其成員因懼怕受到嚴厲的制裁而盲目地遵循這些規範。除此之外,他們還會發明一些方法來逃避明顯嚴峻的法令,只要大概的斥責和更方便地使用巫術,就能在讓團體免於衝突的同時還能保存社會秩序,並提醒大家道德規範。符合作者功能主義論的分析如下:在醜聞爆發時,這顯示保守的策略失敗,只有一種最激烈的反抗是必須的—自殺。然而,即使是在這種情況下,制裁顯示出與鎮壓性規範和野蠻懲處的傳統表現大不相同的道德透視:這是受控訴者自行懲處,展現出較偏向贖罪或抗議,而非懲罰的行為。 在將近一世紀後,在這些島嶼的另一端,一位名叫珍妮弗‧高內曼(Jennifer Gonnerman)的記者在《紐約客》(The New Yoker)雜誌上發表了一篇題名為〈在法律之前〉(Before the law)的文章,向大眾揭露美國司法與監獄機構的運作真相。她敘述了布朗克斯區(Bronx)一名黑人男孩卡利夫‧布蘭德(Kalief Browder)的故事,他在萊克斯島(Rikers Island)這間紐約可怕的監獄度過很長的時間,因為被控犯下一件他否認的罪行,而且從未經過審判。四年前,那時十六歲的他在某天晚上和一名同學一起回到他家時,他被幾輛警車包圍。「一名警察告訴他,有名男子剛宣稱自己是搶案的受害者。『我從來沒有搶過任何人,』布蘭德說,『您可以檢查看看。』警察搜了他和他朋友的身,什麼也沒找到。」警察返回原告所在的車上,然後帶著新的說詞回來,根據原告所述,搶劫發生在兩星期前。兩名男孩被戴上手銬並帶回警局,在警局裡被拘留了一晚。隔天移交給檢察官,他們得知是一名墨西哥移民控訴他們搶了他的背包。他們再度否認與這項罪行有任何的關聯。布蘭德的同學在等待訴訟時被釋放,布蘭德則繼續被臨時拘留,因為他這時被發現他在八個月前因某件輕微的罪行而被判受管制,儘管他並沒有承認犯下這樣的罪行。交保的金額定為三千美元,對他收入微薄的母親來說是一筆龐大的數目,她獨自撫養七名子女,其中有五名像布蘭德一樣已經被人收養。他因此被監禁在萊克斯島人口過剩的監獄機關的未成年中心,和其他被拘留的年輕人一起塞在受黑幫控制的五十處宿舍裡。 兩個月後,布蘭德被大陪審團以「暴力搶劫」的罪名控告起訴。他拒絕認罪辯護,被帶進牢裡等候他的訴訟。在接下來的三年期間,他出庭幾十次,但每一次都因技術問題而無法開庭,不是檔案不完整,就是律師或檢察官缺席。他後來聲稱他覺得司法在玩弄他。儘管實際上紐約州存有一條法規,依據該法規,犯罪若未在起訴的六個月內進行審判則必須要放棄,其訴訟的反覆移交會使該法規形同無效。此外,檢察官多次向他提出較輕微罪行的認罪辯護,該機關的指定律師勸他接受提議,但這名年輕人拒絕了。在拘留即將結束前,法官甚至向他保證,只要他承認有罪,他就會被立即釋放。反之,他就會再度被帶進牢裡。而就如同每次出庭,他堅持喊冤。說實話,這樣的態度是極為不尋常的。在前一年的布朗克斯區的輕罪法庭裡,僅有一百六十六件犯罪案件受到審理,而將近四千件以罪犯的事先認罪結案。 在這段期間,監獄機關的生活條件對這名年輕人來說是每下愈況,不論是個人的騷擾,還是其他犯人的暴力行為。某天晚上,獄監將不久前爆發鬥毆的一群囚犯叫來,在詢問他們時一個接一個地打。接著他們叫這些犯人到醫護室處理傷口,之後將被安置在懲戒用的單人禁閉室。渾身是血和被打傷的所有犯人安靜地回到自己的區域。以單人禁閉室隔絕實際上是最常見的懲處措施。平均一天會有四分之一受監禁的未成年人被判關入禁閉室中。布蘭德歷經了好幾次。他的獄期總共有三分之二的時間都是在禁閉室裡度過的。更何況他的兄弟建議這可能是逃避飽和宿舍裡其他犯人壓迫的好方法。但他的兄弟在一次探訪時觀察到布蘭德因被剝奪食物而變得削瘦,以及遭受虐待而留下的痕跡後改變了想法。某天,布蘭德和一名警察有口角,後者在陪他戴手銬淋浴時,將他壓在地上痛打一頓。還有一次,在他回到他的單人禁閉室時,一群犯人撲向他,當著獄警人員的面,對他拳打腳踢,而獄警人員介入時只是不疾不徐地將他們分開。這兩個場景的沉重影片在後來已經公開。屈服於這專制暴力的體制,沒有從其司法程序中脫身的希望,這名年輕人越來越抑鬱寡歡。好幾次,他試圖結束自己的生命,尤其是當他重返法庭,而他的案卷又再度被發回時。 最終,在他的二十歲生日後不久,在第三十一次的庭訊時,法官竟告知他不再起訴。控訴他的人離開了這個國家,而且下落不明。布蘭德被釋放了。他回到母親身邊,重拾課業,參加電腦培訓,但卻找不到工作。在高內曼的文章發表後,他成了刑罰不公的象徵。政策負責人用他的案例主張司法和監獄制度的改革。戲劇界名人探訪他以表示對他的支持。一位匿名的捐贈者為他支付大學的註冊費。一名律師代表他控告紐約市。然而,這名年輕人無法適應他的新生活。他不斷向他的親友敘述他在獄中所遭遇的不幸和痛苦。「我的精神生活已經受到了損害,」他說,「對我來說,有些事情已經改變了,而且回不去了。」他的精神狀態逐漸惡化。他把自己關在房間裡,在別人面前會感到不自在,而且開始認為別人一直在監視著他。他兩度因精神病住院。「我感覺我生命的喜悅被偷走了。」有一天他對這名記者吐露心聲。某日下午,在他出獄的兩年後,他在他房間的窗戶自縊身亡。 除了兩名十六歲的男孩最終都是以自殺的悲劇收場外,為何要將這兩個如此不同的故事擺在一起?在他們的時空距離之外—按理說,在二十世紀初期某太平洋島嶼的居民和二十一世紀初期的紐約居民之間幾乎沒有共同點――他們敘述的犯罪與懲處的故事讓我們對我們何謂刑罰的認知提出質疑。實際上,我們通常認為刑罰在於對違反某規範的行為者施以制裁或懲罰,而為了具有合法性,刑罰必須看起來具有道德或法律基礎,且對於犯下的錯誤或輕罪而言是適當的刑罰。到處充斥著像這樣將犯罪與懲處連結的明確證明,我們在哲學家與法學家很久以前所做的分析中普遍能看到,即使他們已經修飾了用詞並爭論過其重要性。然而,馬林諾斯基和高內曼所敘述的故事顯然和這樣的解讀並不一致。這些故事將這樣的解讀擴大並加以轉移。它們有部分已經過頭,有部分已超出常理和學術論說所提供的範疇。 在Kima'i的案例中有犯罪,但沒有懲處。違反族外婚法規一事證明屬實,也受到了承認。據說這樣的違法行為甚至引發了初步蘭人最深層的恐懼。然而,他們最初的反應幾乎是漠不關心:頂多就是一些譴責的議論。接著,如果有人認為自己個人受到損害,尤其是作為求婚者的身分,可能就會動用到超自然的力量:符咒、魔法和儀式,主要用來補救造成的傷害。其他社會也記載了類似的觀察現象。同樣地,大衛‧施奈德(David Schneider)指出,密克羅尼西亞的雅浦州(Yap de Micronésie)在發生亂倫的情況下,最常見的反應是「表面上的不贊同和迴避」,但「不會以排斥的方式表現,而是竊竊私語」:不會對違犯者採取任何「明確的行動」,甚至會進行尋找善靈的占卜以「免懲處」。根據馬林諾斯基的觀點,這些慣例運作的策略就如同「公認的逃避系統」,可在正式法規陳述與平庸的犯行之間進行協調。這「非常有效」,他指出,因為這「抵消了族內亂倫的負面效應」,因而保存了社會秩序,但又不會讓道德規範再度受到質疑。只有在這些程序失敗的情況下――不過這很少發生――尤其是在醜聞導致團體無法忍受的狀況時,危機的解除才需要更極端的回應,即違法者的自殺。 再次強調,我們不該將這樣的動作詮釋為一種懲處,因為這並非強制性的,而是選擇性的;他並非被動性地接受制裁,而是一種贖罪,目的是緩和所引發的混亂,並對所遭受的侮辱表示抗議。他以光榮的形象被銘記在人們的心中,而非以罪犯的形象。因此,我們必須避免犯下人類學家凱思‧奧特貝(Keith Otterbein)的錯,他在〈死刑跨文化研究〉(étude transculturelle de lapeine capitale)中詳述不幸的Kima'i的情況作為他辯論論點的說明,根據他的論點,這樣的死刑是通用數據,而且被所有社會的大多數人所接受。除了他意識型態的假設和政治意涵,有些人認為他的這項論點是試圖從人類學的角度為美國的死刑辯護,而這來自科學的曲解,因為馬林諾斯基本身多次強調「自殺真正且直接的原因是受辱的時刻」,而且「自殺當然不是審判的方法」。因此,我們必須了解Kima'i的死並非是他承認犯錯而自我懲處,而是一種贖罪和反抗,前者用來滿足他族人的意圖,因為他擾亂了部落的安寧,後者則是用來反對他的控訴者,因為他將他推向了絕路。 總之,其概念就像是犯罪(更別說是已知社會中最嚴重的罪行)需要懲處,但無法證實的是全世界的懲處方式相同。這樣的主張好過於只是相對性地斷言不同的社會會採取各種不同形式的刑罰。刑罰是對道德約束,甚至是法律約束的質疑,法律約束被視為是連結犯罪與懲處所必需,即違反一切規則必須受到處罰的原則。 相反地,在布蘭德的情況下,這是懲處,而非犯罪。我們當然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對於指控者斷言認出侵犯他的人等控訴,以及先前暗指其具輕罪形象的行為是否存在,我們還是必須提出合理的懷疑。然而,這樣的懷疑讓人意識到,我們必須對可能的訴訟進行審查,而非對監禁本身,因為在法官拘留並聽取證人的陳述後,這名年輕人被關進監獄,而他的同學卻被釋放了。基本上,在被告被認為很危險,而且可能無法出席其訴訟時,就已經宣判臨時監禁了,但事實上這取決於兩項要素。首先,布蘭德已經成為定罪的目標,因而受到保護管束,而他因為被認為犯下偷竊罪,導致這項青少年法律保護措施遭到撤銷。其次,但也很主要的原因是,可讓他免去牢獄之災的保釋金故意被定在遠超過他母親所能負擔的金額之上。換句話說,導致他受到監禁的並非犯罪或犯罪的嫌疑,而是司法體制與財務限制共同產生的結晶,後者最後證實是決定性的因素:法庭要求的金額如果少一點,年輕人的出身如果不是那麼卑微,他便可以在家等候訴訟的傳喚。這普遍的事實說明了司法實務意味深長的演變。二十年來,美國以財務條件釋放而等候訴訟的比例以及判定的保釋金金額不斷增加。因此,不論被指責的罪行輕重,就維持臨時監禁而言,經濟條件的挑選已成為歧視的重要推動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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